包头县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1928年属绥远省。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1953年撤销,并入包头市。
旧县名。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1953年撤销,县城设包头市,其余部分划归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
即今贵州贞丰县西北龙场镇。清有千总驻此。
在今四川犍为县西一里。《清一统志·嘉定府一》:大定山“壁立环抱,俨若列屏。一名翠屏山”。
在今云南曲靖市西。《清一统志·曲靖府》: 倘俸溪 “在南宁县西。其源出涌克山,流经此有九湾,绕城而流”。
唐贞观二年(628)置,属羁縻涂州。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后废。
即宁远中左千户所。在今辽宁葫芦岛市东北塔山乡。《方舆纪要》 卷37宁远卫: 塔山所 “在卫东五十里。宣德三年别置中左千户所于此,属宁远卫。所城周三里有奇,嘉靖三年修筑”。为明与后金争夺之要地,后金崇德
北宋庆历三年 (1043) 改羊牧隆城置,属德顺军。在今宁夏西吉县东南将台乡南火家集。金升为隆德县。
金置,属长清县。在今山东齐河县西南。
蒙古至元六年 (1269) 置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治京兆路 (今陕西西安市)。八年改为陕西四川道。元至元十六年 (1279)改陕西汉中道。二十八年改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后时废时复。延祐二年 (131
在今辽宁兴城市西南。《方舆纪要》卷37宁远卫:东关河“在城西六十里。自大宁境流入,上通六州河,南流入海”。
即今浙江海盐县西南四十五里南北湖。宋《绍定澉水志》卷上:永安湖“在镇西南五里。周围一十二里。元以民田为湖,储水灌溉,均其税于湖侧田,上税虽重,而田少旱。四围皆山,中间小堤,春时游人竞渡行乐,号为小西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