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县
1947年改太原县置,治晋源 (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源镇)。1949年迁治太原市 (今山西太原市)。1951年撤销,并入太原市。
旧县名。1947年因太原县析城区设市,为避免混淆,遂改太原县为晋源县,治晋源(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源镇)。1949年迁治今太原市城区。1951年撤销,并入太原市郊区办事处,同年改设太原市第六、七两区。
1947年改太原县置,治晋源 (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源镇)。1949年迁治太原市 (今山西太原市)。1951年撤销,并入太原市。
旧县名。1947年因太原县析城区设市,为避免混淆,遂改太原县为晋源县,治晋源(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源镇)。1949年迁治今太原市城区。1951年撤销,并入太原市郊区办事处,同年改设太原市第六、七两区。
又名绛水、赤水、牛鞞水。在今四川简阳市西。源出仁寿县东北龙泉山东麓,东北流,至简阳市城北合赤水河注入沱江。《清史稿·地理志》 简州: “绛溪河发源西北月亮沟,东南流,径城北,入江。”即“绛水(3)”。
又作郎坊镇。即今河北廊坊市。清属安次县,商业颇盛。光绪二十六年 (1900) 义和团于此痛击英西摩所统八国联军。1948年安次县迁治于此。1981年析置廊坊市。1983年撒销安次县并入廊坊市。
唐置,故址在今山西新绛县北。《旧唐书·食货志》:唐大历四年(769),“关内道铸钱等使、户部侍郎第五琦上言,请于绛州汾阳、铜原两监,增置五炉铸钱”。即此。唐代著名钱监之一。在今山西省新绛县北。《旧唐书
西晋置,属襄阳郡。治所在今湖北南漳县东南五十里。南朝宋大明元年(457)属华山郡。西魏废。古县名。西晋武帝平吴后置,治今湖北省南漳县东南。属襄阳郡。西魏废入重阳县。
一名㴩湖。 在今湖南岳阳市南。 《水经·湘水注》: 洞庭 “湖之右岸有山,世谓之笛乌头石。石北右会翁湖口,水上承翁湖”。
在今云南弥渡县东七里。《清一统志·大理府》:天桥山“两山壁立,一石跨空,涧水从中倒下,极为胜境”。
在今四川城口县西。清道光《城口厅志》卷3:木瓜口在“厅西四十里。两山相夹十余里,天如一线。路缘溪行,无舟梁。春夏水涨,每阻行旅。为西路要口”。
唐武德四年 (621) 置,属黔州都督府。治所即今贵州贵阳市。南宋后废。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今贵州贵阳市。辖境相当今贵州省贵阳市及清镇、龙里、修文等市县部分地区。南宋后废。
在今广东台山市西南。《清一统志·广州府》:那骨堡“在新宁县西南。本朝乾隆二十一年设县丞,三十一年移驻大澳”。在今广东省台山市西南。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设新宁县县丞驻此。
①唐置羁縻州,属幽州都督。治所在归义县(今北京市房山区东北三十六里广阳城村)。《旧唐书·地理志》 归义州:“总章中置,处海外新罗,隶幽州都督。”后废。②唐宝应元年(762)置,为党项部落州,属秦州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