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毕节卫置,属威宁府。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雍正七年(1729)改属大定府。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据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26:毕节县“近城一水俨若濠堑,昔人谓之毕川, 邑之得名以此。或云,元初设驿,时逢除夕,故名曰毕节”。此皆附会之辞。“毕节”系彝语比跻音转,乃彝族部族名。1993年改设毕节市。
古旧县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赤水、毕节二卫改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属大定府。1993年撤销,改设毕节市。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毕节卫置,属威宁府。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雍正七年(1729)改属大定府。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据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26:毕节县“近城一水俨若濠堑,昔人谓之毕川, 邑之得名以此。或云,元初设驿,时逢除夕,故名曰毕节”。此皆附会之辞。“毕节”系彝语比跻音转,乃彝族部族名。1993年改设毕节市。
古旧县名。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赤水、毕节二卫改置,治今贵州省毕节市。属大定府。1993年撤销,改设毕节市。
即今广西阳朔县东十五里漓江北岸福利镇。明置巡司于此。清乾隆八年(1743)裁。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东南。明于此设巡检司。
西汉置,为庐江郡治。治所在今安徽庐江县西南三十里城池乡。三国时废。西晋复置,治所移今舒城县。南朝梁废。古县名。(1)西汉置,治今安徽省庐江县西南。三国时废。西晋复置,南朝梁废。两汉及南朝齐皆为庐江郡治
1913年改莎车府置,属新疆喀什噶尔道。治所在叶尔羌汉城 (今新疆莎车县)。1930年属喀什噶尔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属喀什地区。面积8195.6平方千米。人口62.1万。辖
在今云南石屏县西北三十里宝秀镇。明置巡司于此。清废。
元置,属全州路。即今广西全州县西南咸水乡。
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置,属山西潞安卫。治所在今河北磁县。后废。
元置,属定元府。治所在今贵州贵阳市南二十里(一说在罗甸县东北)。后废。元置,治今贵州省罗甸县东北。属八番顺元宣慰司。寻废。
金置,属长清县。在今山东齐河县西南。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置,在今黑龙江省肇源县西北古龙镇。《清一统志·黑龙江》“布克依站”条下:“塔勒哈站,又六十五里至古鲁站。”
即今河南太康县西南五里口乡。《方舆纪要》卷47太康县:“五里渡在县西南五十里。路通西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