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属福建省。治所在永春县(今福建永春县)。辖境相当今福建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本州为永春县。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县为直隶州,割泉州府之德化、延平府之大田属之,治永春县(今属福建)。属福建省。辖境相当今福建省永春、德化、大田等县地。1913年废,改州为永春县。
即今广东汕尾市西汕尾港。清同治《广东图说》卷26海丰县:汕尾港“下有礁石,浮沉出没,最为险要”。
即宝鼎山。在今四川大足县东北三十里。山上有宝顶寺。在重庆市大足县城东北。山上多佛像石刻,风景幽丽。参见“宝顶山摩崖造像”。
又作临资口或临泚口。即今湖南湘阴县西二十九里湘江西岸之临资镇。清光绪 《湖南通志》卷29: “陵子市在 (湘阴) 县西,即林子口县丞驻此。”
唐方镇名。乾元二年(759)置邠宁节度使,治所在邠州(今陕西彬县)。辖境屡有变动,较长期领有邠、宁、庆三州,相当今甘肃东部的环江、马连河流域以东及陕西彬县、永秦、旬邑、长武等县地。大历三年(768)罢
亦作倭西门。清光绪十二年 (1886)置,属黑龙江副都统。在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北鸥浦乡北鸥浦村。民国 《黑龙江志稿》 卷33黑河所属卡伦: “倭西们,距安干一百十六里,多平原可垦之地。” 1929年于
即今河北枣强县东北二十五里流常乡。清于此设流常堡。
亦名达威。在今四川色达县。民国《道孚县图志》:“色达一名色他,分上中下三色达。……(宣统三年)边务大臣赵尔丰遴员勘查,改为色威县,适逢鼎革,未果。”
即今四川彭州市西北之湔江及支流白鹿河。《新唐书·地理志》 彭州九陇县: “武后时,长史刘易从决唐昌沲江,凿川派流,合堋口埌岐水溉九陇、唐昌田。”
1914年由原赣西道置,属江西省。治宜春县(今江西宜春市)。1916年移治吉安县(今江西吉安市)。辖境约当今江西樟树、新干、永丰、吉水、吉安、泰和以西,万载、宜丰、高安以南,井岗山、遂川、万安以北地区
即洪梅司。今广东南雄县东北梅岭镇。明洪武十六年(1383)置巡司于梅关下,后迁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