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屋
春秋周邑。在今河南温县西北。《春秋》:隐公八年(前715)七月,“宋公、齐侯、卫侯, 盟于瓦屋”。
确址待考,疑在今河南省温县境内。一说在今清丰县东南瓦屋头,或说在尉氏县西南洧川南,或说在滑县东。《左传》隐公八年(前715年):“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即此。
春秋周邑。在今河南温县西北。《春秋》:隐公八年(前715)七月,“宋公、齐侯、卫侯, 盟于瓦屋”。
确址待考,疑在今河南省温县境内。一说在今清丰县东南瓦屋头,或说在尉氏县西南洧川南,或说在滑县东。《左传》隐公八年(前715年):“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即此。
金置,属朝邑县。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北。《清一统志·同州府二》 “新市镇” 条: “洿谷镇在(朝邑) 县东北六十里。亦曰洿谷堡。三面陡绝,其险足恃。”
①唐贞元二年 (786) 置,治所在弓高县(今河北阜城县东北)。辖境相当今河北阜城、东光县地。长庆元年 (821) 废。二年复置,大和四年(830) 又废。景福元年 (892) 复置。五代梁移治东光县
即今新加坡。《清史稿·邦交志二·英吉利》: 光绪三年 (1877),“始于英属地星嘉坡设领事”。
即今江西兴国县东北九十里城冈乡。明嘉靖 《赣州府志》 卷5: 兴国县在城冈市。清同治 《江西全省舆图》 卷9: 兴国县东北 “石浒头又七里至城冈墟,自此东北行五里至壕头隘,系吉安府永丰县界”。
北宋置,属含山县。在今安徽含山县西北滁河西岸再安村。古镇名。宋置,在今安徽省含山县境。
①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置定远千户所,属楚雄卫。治所即今云南牟定县。清康熙七年(1668) 废。②即定南所。明崇祯三年 (1630) 置,属镇西卫。治所即今贵州普定县。
在今山东枣庄市西。《方舆纪要》卷32滕县:巨山“张裴《纪略》曰:巨山盘郁翁葱,下有水,曰圣泉,不涸不盈,味甘而冽”。
西汉置,属河南郡。治所即今河南偃师市。《元和志》 卷5: “武王伐纣,于此筑城,息偃戎师,因以名焉。” 西晋废。隋开皇十六年 (596) 复置,属洛州。治所在今偃师市东南五里老城。大业初属河南郡。唐属
北魏建义元年(528)置,属南绛郡。治所在今山西曲沃县境(一说在今山西翼城县西)。西魏恭帝时改属绛郡。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汾东县,大业初废。义宁元年(617)复置小乡县,属翼城郡。唐属绛州,武德九
一名燕厦镇。即今湖北通山县东六十六里燕厦镇。旧属兴国州。清光绪 《湖北全省分图》: 兴国州西南有堰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