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镇
金置,属汧源县。在今陕西陇县境。
金置,属汧源县。在今陕西陇县境。
1914年由陕南道改置,属陕西省。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辖境约当今陕西略阳、凤县、太白、佛坪、宁陕、镇安、山阳、商南以南地区。1928年废。1914年6月由陕南道改名,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属
在今浙江余杭市南十八里乔司镇。《方舆纪要》卷90杭州府:汤镇“有仁和盐场”。产海盐。清初盐课司驻此,设盐场大使。民国时改为场知事。
即今山西交口县东七十里大麦郊镇。民国属隰县,有县佐驻此。1936年3月,中国工农红军东征总指挥部在东征途中曾驻扎于此。
①即今辽宁兴城市西南团山子。《清一统志·锦州府二》 “杨安堡”条下:“团山堡在州西三十里,又西十里有仙灵寺堡。”②在今广西平乐县东十五里。《方舆纪要》卷107平乐县:团山堡“其地有团山,因名”。
古九河之一。在今河北东光县之北、泊头市之南。《尚书·禹贡》 疏:“太史,禹大使徒众通其水道,故曰太史。……在东光之北,成平之南。”元于钦《齐乘》卷2:“逾漳而南,清、沧二州之间,有古河堤岸数重,地皆沮
东汉建武六年 (30) 改舂陵侯国置,属南阳郡。治所在今湖北枣阳市南三十里。三国魏黄初二年 (221) 改为安昌县。古县名。东汉改舂陵侯国置,治今湖北省枣阳市南。属南阳郡。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改
1912年中华民国定都北京,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设京兆尹,直隶中央政府。治所在大兴、宛平县 (今北京市)。辖区相当今北京市 (除延庆县外)、天津市武清、宝坻县及河北涿州、霸州、固安、永清、安次、香河、
在今山东聊城市城东门外运河西岸。《方舆纪要》 卷34谓 “为往来孔道,置水马驿于此”。
清乾隆七年 (1472) 置,属承德府。治所即今河北承德市西南滦河镇。四十三年 (1778)改为滦平县。
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池州路为九华府,寻为池州府。明初直隶南京。治所在贵池县(今安徽贵池市)。辖境相当今安徽贵池、东至、青阳、石台、铜陵等市县地。清康熙六年(1667)属安徽省。19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