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公所

乡公所

官署名,即乡政府,民国置,设乡长、副乡长各一人,办理乡中事务。


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县以下的组织为乡(镇),乡(镇)内的编制为保甲。乡指人口散居之处,镇指人口密集之处。乡(镇)的划分以十保为原则,不得少于六保,多于十五保。乡(镇)设乡(镇)公所,置乡(镇)长一人,副乡(镇)长一至二人,由乡(镇)民代表会选举之,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乡(镇)公所设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四股,各设主任一人,干事若干人,但经费不充裕地方,各股得酌量合并或仅设干事,干事中须有一人专办户籍,由副乡(镇)长及乡(镇)中心学校教员分别担任,并应设置专任的事务员。此外,为实行“”、“”、“”三位一体之制,乡(镇)长、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及乡(镇)壮丁队队长暂以一人兼任;但在经济、教育发达的区域,则校长仍以专任为原则。

猜你喜欢

  • 建国将军

    官名。十六国时越质诘归自称此号。《晋书·乞伏乾归载记》: “陇西太守越质诘归以平襄叛,自称建国将军,右贤王。”

  • 财政次长

    官名。民国初期设此官,为财政部副长官,相当现在的财政部副部长。

  • 礼曹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礼曹清吏司”。

  • 司藏署典作丞

    官名。北齐置,见“司藏署令丞”。

  • 集贤院副知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以后遂为成例,以常侍一人为之,为集贤院的副长官。金称同知集贤院事。

  • 右少司卫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东宫司卫上大夫属官,佐其统率东宫卫士。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四○九《苏慈墓志》。

  • 秘书左丞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参见“秘书右丞”。官名,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掌尚书奏事,属秘书令。《三国志·魏书·刘放传》:“文帝即位,(刘)放、(孙)资转为左、右丞。数月,放徙为令

  • 储傅

    “太子太傅”别称。

  • 马军将军

    官名。唐宪宗元和八年(813)以天威军隶左、右神策军后置二员,位马军大将军下,从五品。

  • 尚食局

    官署名。①北齐门下省置,总知御膳事,有典御二员,丞、监各四员。隋朝门下省沿置,有典御二员、直长四员、食医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殿内省,置奉御二员、直长六员,又有食医员。唐朝殿中省沿置,有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