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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石曹

官署名。① 尚书曹名。西汉成帝时置,设尚书,掌州郡长官奏事,管理地方行政。属尚书令。东汉初沿置,属尚书台,设尚书、郎。后改掌京师治安、辞讼、刑狱等政,亦谓之贼曹。三国罢。②尚书台 (省) 诸郎曹之一。三国魏、西晋置,设郎(郎中)。或说魏属尚书左仆射,西晋属三公尚书。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省。北魏孝文帝改制后复置,掌监察京师以外地区非违得失之事,兼典仪注,或说属都官尚书。北齐沿置,属都官尚书。


汉代官署分曹办公,就象今天的机关分处分科一样。二千石曹掌管州刺史郡国守相事,又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过事。《后汉书·百官志》:“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注:“《汉旧仪》曰:亦云主刺史。蔡质《汉仪》曰:掌中都官水火盗贼辞讼罪眚事。”二千石曹的长官为二千石曹尚书,俸禄六百石。属官有左丞右丞各一人,左丞掌吏民章报等,右丞掌印绶及笔墨纸砚等用品库;有侍郎六人,负责文书起草;有令史三人,负责抄写。其后,三国魏西晋沿置,但职权缩小。北齐在都官尚书下设二千石曹,掌畿外得失等事。见《通典·职官·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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