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史
官名,汉置,为长乐宫侍卫官。《后汉书·曹节传》:“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
官名,汉置,为长乐宫侍卫官。《后汉书·曹节传》:“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从官史共普、张亮、中黄门王尊、长乐谒者腾是等十七人,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鹰扬等八卫、安化等四府,以及直隶和州等处。清
官名。元置,为将作院的长官,见“将作院”。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因镀铁院属永丰库,故有镀铁院都监二员,掌生熟铁定线。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置乡帅以管理之。参见“卒帅”。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官名。掌管户籍。唐朝柳宗元《柳先生集》十七《梓人傅》:“郡有守,邑有宰……又其下,皆有啬夫、版尹,以就役焉。”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官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又称“宣徽北院使”。总领宣徽北院事。
国民参政会内所设审查议案的组织。见“国民参政会”。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设司员满、蒙各一人,贴写书吏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