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殿试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见“议曹从事”。官名,即“议曹从事,”详此条。
① 举荐。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后世因之。有察举、荐举、奏举等名目。② 宋朝科举制度,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作为一举。一举约三年。凡举人应试,均需登记举数。乡试达到一定举数,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直赴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置,以官钱为本,听人以物品抵押借用,从中取息。初隶开封府,后属都提举市易司。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太府寺。
郎亲卫、勋卫、翊卫卫府合称。①隋朝左、右卫所领亲卫、勋卫、翊卫及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亲卫、勋卫、翊卫,皆称三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 左右翊卫(左右卫)所领三卫改为三侍,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三卫依次改为功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属官钩盾令,员一人,秩二百石。南园,地名,在雒水南。官名,东汉置,属钩盾令,俸二百石,掌南园离宫。南园在雒水南。见《后汉书·百官志三》。
① 官名。又称“甸人”。(1)周朝置。掌藉田。《南宫柳鼎铭》:“司义夷场、甸事。”(2)春秋置。掌供薪蒸的小吏。《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②诸侯国家的名称。又作“田”。
官署名。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故名。
①“大司农”尊称。②元朝大司农司次官。仁宗皇庆二年(1313)定置二员,正二品,位次大司农。参见“大司农司”。官名,俸中二千石,掌钱谷金帛货币及边郡急需钱粮供应等。有丞一人,俸比千石。属官有部丞、太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