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仪正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一人,正九品,掌陈仪式。
官名。明朝于诸王府典仪所分置,一人,正九品,掌陈仪式。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名。西汉始置,《汉书·武五子传》记燕刺王有医工长,颜师古注:“医工长,王官之主医者也”。东汉沿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医药”。
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上二等即称“进士及第”。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军事编制单位。清代绿营兵制,以汛为标、协、营以下的一级编制单位,由千总、把总统领。参见“绿营兵”。
官名,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辽朝的宣徽,视汉官工部,其长官称南院宣徽使,知南院宣徽事为宣徽使的佐官,佐宣徽使掌南院御前祗应(供奉)。见《辽史·百官志》。
州门下吏名。北齐司州置西曹掾及西曹史,佐助西曹书佐办事。参见“西曹书佐”。
指翰苑清贵之官。宋代苏轼《东坡集·谢翰林学士启》:“致兹朽钝,亦践高华。”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即“伊齐辖喇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作“一齐下喇哈番”和“伊齐辖喇哈番”,汉名为“郎中”。详“一齐下喇哈番”。
官署名。宋朝置、隶翰林院,掌书写诏命及供奉书籍、笔墨、琴弈等。设待诏、艺学、书学、祗候、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