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孝文帝时始置,为太府副贰,位在丞上,四品上。北齐置为太府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隋、唐、五代员二人。隋初正四品上,炀帝改从四品; 唐从四品上。协助太府卿掌仓储出纳,两京诸市,通判各署事务。高
即“旗鼓佐领”。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库事及受给岁赐钱。见《金史·百官一》。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即“小内史下大夫”的省称。
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
官名。隋初置廪市署有令及丞,属司农寺。炀帝时改隶太府寺,称京都市署令丞。京师东市叫都会,西市叫利人,东都东市叫丰都,南市叫大同,北市叫通远。五市署各置令及丞,唐代沿置,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
官名。清末海军部副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或协都统,从二品。佐海军大臣管理全国海军行政事宜。民国改称海军次长。清末置,为海军部的副长官。见“海军部”。
官名。北魏司州刺史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宋朝刑部所属机构,掌颁降条法、赦文,由刑部郎官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