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衙门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俗称。
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俗称。
官署名。隋朝东宫置,有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以宗人侍卫; 又有长史、司马及录事、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六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太子左宗卫为太子左武侍。唐高祖武德五年(6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户曹清吏司”。
宋朝宫观官名。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掌修建景灵宫之事。后用为祠禄官。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宫廷用酒,岁二万石。隶光禄寺。
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参见“田禄俸料制”。
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
官署名。明朝卫所制度,各卫均置,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及经历司经历等官,多为军官世袭之职。掌本卫军队,外卫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视从九品。
官名。唐制,中书省所隶通事舍人抽赴閤门供职,称閤门祗候。宋初犹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用为武臣加官而不领閤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始为职事官,从八品。助理閤门司传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