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五府,仍加“南京”二字,递成定制。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而无实掌。
官署名。明置,掌南京卫所、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城门管钥,由中府掌管。其官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见《明史·职官五·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明朝南京军政衙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以原南京行在五军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留南京之五府,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遂去“南京”二字。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原留南京之五府,仍加“南京”二字,递成定制。设官品秩均同于北京,而无实掌。
官署名。明置,掌南京卫所、管大教场及江上操备等事;城门管钥,由中府掌管。其官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见《明史·职官五·南京五军都督府》。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其后元朝也置侍仪司,其所掌略同。见《金史·百官二》,参看“侍仪司”条。官名。金置,属宣徽院。初名擎执局,大定元年(公元1161年)改为侍仪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
清朝客民编户之头目。客民在地方开张贸易,置有产业者,与土著一律顺编里甲,其头目称客长。掌查报编户客民之偷盗奸伪情事,督催钱粮,勾摄公事等项,并查察往来无定之商贾。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设丞。
官名合称。即唐朝所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都护。五代后唐以此为定额,仍以安东大都护为首,其安南、安西、安北三大都护次之。详见各条。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兼会办,佐总理王大臣、会办大臣、尚书办理外交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副大臣。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
官署名。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后罢。宁宗开禧二年(1206),复置,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设提举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并兼押教官。招募见在军、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①接受委命。《仪礼·聘礼》: “众介皆逆命,不辞。”郑玄注: “逆,犹受也。”②拒受君命。《左传·昭公四年》: “庄封惟逆命。”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