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内直副监”。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都录事”省称。
清末商部所辖机构。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招工律、保险律、报律、各国通商条约,译出后,审慎采择,参以中国律例,编成条款。设总纂、纂修官各二人,以本部司员兼任。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
即“巴克什”。
官名。北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初有以正官充任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用为武臣阶官。北宋前期,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改武臣阶官,换为武经大
清朝八旗组织之最大单位。意为“旗”,故八旗又称“八固山”。长官称“固山额真”汉名为“都统”。参见“牛录”。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总领侍卫亲军。
官名。元置,秩正四品,员额二人,为太常礼仪院的佐官。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为三部勾院所属机构之一,上隶三司。参见“三部勾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