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清诏掾、清诏使等清诏官吏。掌奉诏出使察举诏书中指定的事。详“清诏掾”、“清诏使”条。
爵名。北魏中期置,位第七等,低于伯。亦作为赏赐。《魏书·侯刚传》:“(候刚)进爵为公。以给侍之劳,加赏散伯”。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三品。爵位名。北魏置,秩从三品,地位在开国县伯之下,开国
官名,宋置,即提点刑狱,掌察所部狱讼而平其曲直等。乾道八年后,兼督责经总制钱。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刑狱公事》,参看“提点刑狱”条。
官名,为掌守仓库的小官吏。《史记·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注:“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
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为式道右候副职。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为式道右候之副,车驾出,掌佐式道右候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参看“式道候”条。
学馆合称。唐朝指国子监所领六学馆: 太学、四门馆、广文馆、律学、书学、算学。《昌黎集》卷一四《太学生何蕃传》:“于是太学六馆之士百余人”,“请谕留蕃”。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官署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于建康府(治今江苏南京),统侍卫马军司移屯军队。因设于临安之外,故称。迄南宋后期不变。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掌制造兵器。
参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