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修撰
见“国史院”。
见“国史院”。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名。东魏置,负责地方上的军事事务。《周书·李棠传》:“时东魏又遣镇城奚寿兴典兵事,(刺史高)仲密但知民务而已。”南朝梁边境各戍亦置。见《北齐书·文宣纪》。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
官名。即户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员外郎。
汉代以谷粟为任官的俸给,故以石数多寡来表示官级的高下。自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以至斗食,共分十六级
官场用语。①贡举之士称主考官为座主,自称为门生。唐朝及第举人须拜谒座主,以表谢意。中唐以后,积成朋党之弊。宋初,为防止座主门生结党,礼部试后复殿试,天子自为座主,殿试合格人遂自称天子门生。② 宋朝高、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实际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改太原府长史置,一员,从三品,通判府务,巡属县、观民风、理刑狱,牧缺则行其事。
官名。即太监。西周、春秋战国置。宫内侍御之臣。《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因令奄将宫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遗季。”陈奇献注: “奄,奄官。”《周礼·天官 ·序官》: “酒人,奄十人。”郑玄注: “奄,精气闭
官制用语。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北齐书·文襄纪》: “(高澄)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