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威将军
见“十壮将军”。
见“十壮将军”。
官署名。印花税为国税的一种,公元1624年创始于荷兰,关于财产上法律上的各种契约簿据以及人事凭证等,须购贴国家印行的印花税票,始能成为合法的凭证,是为印花税。我国在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始由北洋政
君臣朝会时所穿礼服。周朝有玄冠、缁衣、素裳等,属吉服。聘仪、祭享时也可服用。后代沿袭变化,尊卑异制。如晋朝制度,皇帝为通天冠、绛纱袍、卓缘中衣;群臣则冠帻各一,绛绯袍、皂缘中单衣领袖各一领,革带袷袴各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官名。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员,正七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殿内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沿置,四员,从六品上,掌宫内供奉诊候。伎术官名。隋唐时置,属尚药局,掌供奉诊侯。员额隋唐均为四人,唐制秩
军事管理机构合称。隋朝以左右翊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候卫为十二卫。唐朝承袭隋制,改为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五代为左右卫、左右骁骑卫、
杂任职名。唐宗正寺诸陵台置,献陵、定陵、泰陵各三百人,昭陵、乾陵、桥陵各四百人,永康、兴宁二陵各一百人;诸太子陵各三十人,合计二千一百人,掌守陵墓。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东汉合并“黄门侍郎”与“给事黄门”而置。亦简称“黄门”、“黄门郎”、“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关通内外,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因出入禁中,故职任显要。初无员数,汉献帝定为六人,秩六百石。一度改名侍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右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右郎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