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军国事
指参与评决军政大事。《三国志·濮阳兴传》: 孙休“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
指参与评决军政大事。《三国志·濮阳兴传》: 孙休“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三日内政部公布的《各级公安局编制大纲》规定,水上警察事务得因必要情形,设局专管,其未设局地方由陆地公安局管理之。各省先后设置的水上公安局如下:安
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总厅属巡警部时期,外城分为四个分厅,即外城东分厅、外城西分厅、外城南分厅、外城北分厅。东分厅设六区,南分厅设四区,西分厅设六区,北分厅设四区,共二十区。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
宋朝官员役卒随身、傔人合称。宰相、执政、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其余官员给傔人,由一人至百人不等,给其衣粮或餐钱。
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窦融传》:“王邑荐融,拜为波水将军。”波水在长安南。
官名,汉置,为仓曹的副长官,佐掾掌管仓库粮食等事。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仓曹掾”条。
官名。明朝内阁阁臣通称。原意是辅佐之臣,秦汉以后成为宰相的通称。
官名,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置。宝章阁为藏书之地,内藏宁宗御制。其官有学士、直学士、待制,但都是荣誉虚衔,有此虚衔,可享受超官阶优待。学士无职守,无所掌,只供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
民国时代,任用文官分四级,其一级称特任官。其四级为:一由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长官;二由国民政府就合格人员中遴任者为简任官,如各部次长、各省政府委员;三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各
官名。《考工记》说:“庐人为庐器。”庐器指矛戟的杖柄。北周置庐工中士,正二命;庐工下士,正一命。掌矛戟杖柄的制造,属冬官府司木中大夫。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邮传部提调处设。掌官办铁路行政事宜,凡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事均属之。置局长一人,提调二人,副提调一人,下设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