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案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
官署名。唐置,掌守卫陪从之事。其官有典军、副典军各二人,帐内六百六十七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若干人。见《旧唐书·职官三·亲王亲事府》。
官名。南朝梁置。州府属官。品级依州等级而定,自流外七班至三班不等。官名,三国曹魏置,冀州刺史部有此官,掌州的文化教育,以明经者担任。其后南朝州府也有置此官者。
清朝绿营兵对军官守备之尊称。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香山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香山监”。
官名。见“司闺”。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幼主特诏新置,分左、右,专理朝臣进奏事务,职同天将。
几指案几,杖为手杖。老人居则凭几,行则凭杖,古时用以表示敬老。汉朝皇帝常以几杖赐予年老重臣以示尊荣。《汉书·孔光传》:“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七班,代旧振武将军,与候骑将军同班,由乡品三品以下的寒士,寒人出任,地位很低。普通六年(525)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五班。武官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