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简称验封司。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文职官员封爵、褒赠、袭荫、土司嗣职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296)改司封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设官略同。清
官名。南朝陈时参军称谓的一种。见“正参军”。
专科学校名。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四月置,属税务处。以造就各关办事人才为目标。设总办、提调、总教习各一人,教习八人,斋务委员、庶务委员、医官、文案官、会计官各一人,司事、司书各二人。总办由税务处
官名。周朝置。大宗人属官,掌宗庙祭祀礼仪。一说即“小宗伯”。《礼记·杂记》: “大夫之表,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龟,卜人作龟。” 郑玄注: “相,相主人礼也。命龟,告以所问事也。” 孔颖达疏: “小宗谓小
官名,即长安东市五均司市师。新莽置,原为汉长安东市令。新莽亡后废。参见“五均司市师”。
官名。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官名。北齐置,属鸿胪寺典客署,京邑置二员,诸州置一员。管理境内波斯商人及掌祆教(琐罗亚斯德教) 祠宇祭祀。为梵语音译,亦译为萨宝、萨保。隋朝雍州萨保,视从七品,诸州有波斯人二百户以上者置,视正九品。唐
周朝称各官府的正长。《尚书·周书·顾命》:乃同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制,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以授流外官。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授予寒士与寒人。
官名。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更名少府置。东汉复故。1、官名。《尚书·尧典》:“共工,方鸠僝功。”《尚书·舜典》:“咨垂,汝共工。”此二官所掌有两说,一说为水官,掌水;一说为工官,为百工之长。2、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