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官府、国家。《汉书·杨恽传》:“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
①千牛备身、千牛左右省称。②太子千牛省称。
周朝天子女儿的称号。《春秋·庄公元年》:“夏,单伯送王姬。”孔颖达疏: “以姬系王,不称女字,以王为尊,故系之于王。”汉代以后亦称帝王之女为王姬。
官名。一说为众官之长。相当冢宰。《管子·问》: “五官有度制,官都其有常断。”尹知章注: “官都,谓总摄诸司者也。五官既各有制度,官都复自有常断。”郭沫若集校: “此‘官都’与‘五官’同列,当为中央之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置,为右领军卫长官,位大将军上,一员,从二品,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一人。
东宫属官。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流外。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按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二日《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司法部拟就《职官令草案》中作“临时中央
官名。清朝侍卫处所属亲军营之武官。归领侍卫内大臣统领。顺治元年(1644)定员七十七人。正六品。由上三旗满洲、蒙古中遴选补授。分别掌管亲军,用作宿卫扈从。官名,清置。清代侍卫亲军中有亲军校,正六品,位
官名。清朝特设劝谕化导风俗之官。雍正九年(1731),以征准噶尔,陕西、甘肃当师行道,任饷,故命兵部尚书史贻直为陕西宣谕化导使,偕侍郎杭奕禄前往。乾隆(1736—1795)间,以两江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