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侍卫
清朝侍卫之一种。即靠近皇帝,常日直班内廷之侍卫。由侍卫内特简,无定员。
武官名。清代侍卫处所属有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等,均无定员,于侍卫及蒙古王公内特简,统于御前大臣。掌内廷侍值,稽察官员出入,带领引见及扈从值班。
清朝侍卫之一种。即靠近皇帝,常日直班内廷之侍卫。由侍卫内特简,无定员。
武官名。清代侍卫处所属有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侍卫、乾清门行走等,均无定员,于侍卫及蒙古王公内特简,统于御前大臣。掌内廷侍值,稽察官员出入,带领引见及扈从值班。
参见“署缺”。
官署名。金置,掌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之事,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其官有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签按察司事,正五品;知事兼安抚司事,正八品;知法员,从八品等。见《金史·百官
官署名。清朝为皇帝出巡做前导工作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凡皇帝出巡之前,向导官则率所属前往出巡地点,详察路径,通桥梁、平险阻,计途程之远近以奏报。待皇帝出京时作前导。乾隆二十九年(1764)正式设立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七月公布《村自治条例》,开始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由议员组成,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一百户以下的五人,一百户以上
兼行长乐卫尉之职事。《后汉书·马援传》:“复以五官中郎将行长乐卫尉事。”长乐卫尉,掌长乐宫门卫士和宫中巡逻。参看“长乐卫尉”条。
官名。唐朝始置。太宗出征置京城留守,其后凡皇帝不在京师,即置,而以右金吾大将军为之副。玄宗开元十一年(723) 太原府亦置,以少尹为之。辽、金诸京留守司置,位次于留守、同知留守事。例带本府少尹兼左路兵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太仆院改名,兼领武备监。掌马匹出纳、马具制作及武器缮治出纳。二十一年武备监独立为寺。二十四年罢,改置太仆寺。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置,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
官名。参见“左宗人”。
官名。明、清礼部主客清吏司主官,简称“主客司郎中”。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主客部郎中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汉一人。七年,增设满郎中。后定制为三人,满洲、蒙古、汉
官名。突厥世袭官职,位次叶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