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置,见“河道总督”。
散阶名号。金朝置,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朝沿置,为十四阶之第十三阶,正八品。明洪武四年 (1371) 亦置,以授正八品内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港务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河道、港务及船政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见“八作使”。官名。宋置,见“八作使”。
官名。即太子家令,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改太子家令。参见“太子家令”。官名。唐置,见“宫府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文类科目。先天元年(公元712年)诏举,赵冬曦及第。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满、汉各一人。乾隆十三年(1748)改为副使。
官名。汉朝隶将作大匠(将作少府),领本署工徒修造宫室宗庙陵园道路等,秩六百石。官吏犯法,常输右校为工徒。三国魏沿置(一说并归材官校尉),七品。西晋省。南朝梁、陈复置,隶大匠卿。隋、唐为将作监右校署长官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
官名。《隋书·百官志上》记梁代庶姓持节府有功曹督护,不登一班。其地位与参军督护相似,似为设于阁内以司伺察之职者。参见“参军督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