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骑集书
官名。三国魏置,散骑省属官,七品。
官名,三国魏置,属散骑省。掌侍从左右、顾问应对、集录诏令、收转章奏文书等。
官名。三国魏置,散骑省属官,七品。
官名,三国魏置,属散骑省。掌侍从左右、顾问应对、集录诏令、收转章奏文书等。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名。即太子右监门率。
官名。金朝宣徽院置,正五品,位同知宣徽院事下。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复置二人,正四品,位签宣徽院事下。官名。金置,为宣徽院副长官,品位在使及同知宣徽院事之下而在判官之上。与使等共掌朝会、燕享、殿
侯的家臣之一。三国魏置,为侯的文学侍从,如高曾为平原文学、高堂隆为历城文学。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署名。明朝王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留守中卫、神策卫、广洋卫、应天卫、和阳卫、牧马千户所。永乐 (1403—1424) 后改广洋卫隶南京中军都督府,增蕃牧千户所。并领在外直隶扬州卫、和州卫、高邮卫、
官名。清末置,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见“土药统税总局”。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卿。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仁宗即位置。与武英殿、文渊阁等殿阁大学士同备皇帝顾问,并入内阁参予机务,批答章奏,起草诏令,但其品级仅正五品,故常以尚书兼之,以高其品秩,嘉靖(1522—1566) 时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年(1651)改内官监仓设。以监督为主官。下设经承等吏员。贮藏岁入漕、白二粮,供给蒙古王公、喇嘛、来京蒙古人员、觉罗学教习、太监、匠役等人粮米,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
清朝对在非正式官缺内任职的称呼。凡在额定官署编制以外之机构任职,如总办、提调等,以及临时奉差委办某事之官员,其职务均称“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