毡毯使
官名。五代始置。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阶官名,废。
官名。唐有毡坊使与毯坊使,五代时合为一职,称毡毯使。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官名。五代始置。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阶官名,废。
官名。唐有毡坊使与毯坊使,五代时合为一职,称毡毯使。宋沿置,属东班诸司使,通常无职掌,仅作为官员迁转之阶。
见“金吾街仗司”。
官名。即太子仆,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仆。官名。唐置,见“驭仆寺”。
官名。隋初如北齐之制,左尚方署置令二人,丞八人,隶太府。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唐沿置,改称左尚方署,武后时去方字,称左尚署。设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七品下;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掌供皇帝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官名。南诏官,下府主将。
即“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散官名号。金朝始置为散官,以授从二品下文官。元朝始置,改文官从一品,宣授。明朝文、武散官均置,从一品,初授。官名。金为从二品下文官,元为从一品文散官,明为从一品文、武散官,清为从一品封阶。见《金史·百
即八刺哈赤。
蒙古语,意为“十”,或用以称十户,参见“牌子头”。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下。元十四阶之第三阶,秩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下,称颁朔大夫。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