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泰士

泰士

①官名。同“大士”。掌狱讼刑罚。春秋时齐国置。《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齐景公)曰: ‘何哉’?吾为夫妇狱讼之不正乎? 则泰士子牛有矣”。②一说为上士别称。《逸周书·王会解》: “中台之外,其右泰士,台右弥士。”孙晁注: “泰士,盖上士。”

猜你喜欢

  • 省筹防局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筹备防务事项。

  • 司土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司长官,掌各种陶器的制作。下设小司土下大夫、小司土上士以佐其职,领复工中士、陶工中士、涂工中士等官属。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改置下大夫为长官

  • 行经途尉

    官名。北魏洛都时代,于畿郊经途要隘各置尉,职掌稽察行人,维持治安。北齐沿其制,于畿县各置行经途尉:邺县置十二行经途尉;临漳县左部尉所属有九行经途尉;成安县后部尉所属有十一行经途尉。据《隋书

  • 图书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编译、审查本省各学堂教课书、参考书,翻译本署往来公文书牍,并管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

  • 国令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

  • 文辞秀逸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诏举,崔明允等二人及第。

  • 在野

    不任官职。《尚书·虞书·大禹谟》:“君子在野,小人在位。”

  • 秘书左丞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参见“秘书右丞”。官名,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掌尚书奏事,属秘书令。《三国志·魏书·刘放传》:“文帝即位,(刘)放、(孙)资转为左、右丞。数月,放徙为令

  • 开国公

    爵名。晋朝、南北朝、隋、唐为开国郡公、开国县公省称。宋朝置为十二等封爵第六等,食邑二千户以上,位在开国郡公上。参见“开国郡公”、“开国县公”。

  • 道官

    ①管理道教事务官员统称。隋朝有道观监、丞,炀帝大业三年 (607)以后改为玄坛监、丞,隶鸿胪寺。唐朝置诸寺观监; 每寺观有监一人。玄宗开元(713—741)中置崇玄学,德宗贞元四年 (788)置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