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百姓

百姓

百官族姓之长。《诗经·小雅·天保》: “群黎百姓”。郑玄笺: “百姓,百官族姓。”《国语·楚语下》: “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


西周时管理统治部族的基层官吏。西周金文作百生,见于《善鼎》(《三代》四·三六·二)、《辰臣盉》(《三代》一四·一二·二)等,即商代甲骨文中的“多生”。西周统治者继承商代的制度,利用家族公社的躯壳来组织周部族,同姓构成宗族,通过婚姻关系又产生姻族,不同族姓都是在族长控制之下的,他们就成了百姓的代表,故以百姓指这些不同族姓的族长。因为百姓是属于统治阶级,有的充任了统治阶级的各级官吏,故有时亦指百官,至春秋时犹然。《国语·周语中》记“富辰曰:‘百姓兆民’。”以百姓与兆民对举。

猜你喜欢

  • 绥夷都尉

    官名。西晋置。《晋书·朱伺传》:“(伺)转骑部曲督,加绥夷都尉。”

  • 五京乡丁

    辽五京州县之兵。辽制,五京州县汉民民户丁壮籍为乡兵。因乡丁系辽国农民,故不常征战。各地乡丁员额,据《辽史·兵卫志下》记载,上京临潢府有丁十六万七千二百;东京辽阳府统县六,有丁四万一千四百;南京析津府统

  • 京西检察司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同,详此条。

  • 进士科

    贡举科目名。隋朝始置。唐朝尤贵此科,其得人亦为最盛,应此科者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 乙第,从九品下。后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试策三道。

  • 卒长书理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 每卒长二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为卒长处理文书事务。

  • 司法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司法官惩戒法》规定,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均得依法惩戒。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司法官惩戒委

  • 左春坊左庶子

    官名。明清置,属詹事府,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

  • 掌印中书

    官名。清朝中书科之职官。乾隆(1736—1795)间置,满州一人充任,从七品。掌缮书诰敕。

  • 视学官

    官名。简称“视学”。清末巡视各地学务之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属学部者十二人,正五品,专任巡视京外学务。属地方者,每省六人,正六品,承提学使之命令,巡视各府、厅、州、县学务;每县设一人,兼充学

  • 商部左丞

    官名。清末商部属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