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指官府、朝廷。《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收穰侯之印,使归陶,因使县官给车牛以徙”。②县府官吏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 “又县课县官,独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闻。”注:课,考核; 县官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主管市场交易。汉朝大城市均置市长,然长安两市,一市置长,一市置令。长安市令属京兆尹。南北朝或置。唐、五代因之,职掌略同。唐朝府、州、县皆设市,以市令主之,另置丞、佐、史、帅等。员额
官署名。隋朝司农寺置,管理京师市易,设令二员,肆长四十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置京师、东都凡五市署,隶太府寺。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朱衣直阁将军”的省称。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阁属官,秩从四品下,掌警卫宫廷。
即侍御史之分掌诸曹者。参见“侍御史”。
伎术官。清和声署所属的鼓手、乐工,总名署史,其领班称为署史长。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署名。即“太常礼院”。
官名。见“司射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