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使符
汉代对军队作一般调发的凭信。《汉书·文帝纪》记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初与郡守为铜虎符, 竹使符”。颜师古注:“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铜虎符与竹使符的作用不同,前者专用以发兵征战,后者则用于一般调发。
汉代对军队作一般调发的凭信。《汉书·文帝纪》记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初与郡守为铜虎符, 竹使符”。颜师古注:“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师古曰:与郡守为符者,谓各分其半,右留京师,左以与之”。铜虎符与竹使符的作用不同,前者专用以发兵征战,后者则用于一般调发。
官名。又作大官令。秦、汉少府属官,掌宫廷饮食,东汉置一员,六百石,桓帝延熙元年(238)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有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二员。三国魏沿置,六百石、七品,吴亦置。两晋改隶光禄勋,东晋一度
官名,汉三公府置清诏掾,掌奉命出使某地察举诏书指定的事。在府称清诏掾,出使时称清诏使。《风俗通》:“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使荆州。”《后汉书·范滂传》:“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
官署名。民国二十一年把统税署和印花烟酒税处合并成税务署,属财政部;掌全国货物出产税、货物出厂税、货物取缔税和印花税;设署长一人,总理全署事务,下设七科,分掌署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以署
官署名。宋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始以右仆射张齐贤为经略使,节度环庆、泾原路及永兴军路兵马。不常置,后渐成为沿边诸路掌军务和治安的长官,常置于陕西、河东、广南等路,往往以经略安抚使为名,其官署称经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汉时东海中有狗奴国,其长官叫狗古智卑狗。类似中国的相、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南夷传》:“其南有狗奴国,男子为王,其官有狗古智卑狗。”
指遭父母之丧。又曰“丁艰”。父母死亡,子女要居家守丧三年,不任官,不婚嫁,不赴宴,不应考。官员丁忧,通常要解官持服,在家居丧,称“守制”,二十七个月为满。宋朝,武臣若丁忧不解官持服,则给假百日。清朝,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官署名。东晋末刘裕丞相府分贼曹而置,后成为公府、将军府属曹,长官为参军。南朝宋小府不置。南齐、梁、陈沿之。北魏诸州府,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护军府,诸州府,诸镇均置,长官为参军事。掌盗贼徒流事。
官名。南诏官,主礼,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