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北魏置,掌受章奏,以理冤事,其职颇重,设令、丞。北齐属卫尉寺,掌尚书所不理之诉讼,有枉屈,经判奏闻,长官为令、次官为丞。隋朝沿置,令、丞各一员。
官署名,少府、詹事、大长秋皆设此官署。武帝太初元年,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庭)。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掌宫中官婢、后宫事务等,有监狱。东汉掖庭、永巷并置,均属少府,俸六百石。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
官名。负责守护皇宫。《礼记·祭统》:“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注:“宫宰,守宫官也。”齐,通斋。宿,轻斋。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总领户、度、金、仓四部财赋。
科举考试中经会试、殿试取中一甲进士及第者。共三人,即状元、榜眼、探花,有如三足鼎立之意。故名。明清时科举考试殿试一甲仅三名,分别以状元、榜眼、探花为称。因一甲只有三名,犹鼎之有三足,因称一甲为鼎甲。
官名。北周置。营作大监之副贰,佐其掌宫殿苑林营建。
官名。北魏置。《魏书·尉古真传》:“(尉诺) 除平东将军,赐爵安乐子。从讨姚平,还,拜国部大人。”参见“大人”。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郎中”。
官名。三国魏大将军及太尉设为属官,掌管司法事务,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作第七品。晋朝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亦置。官名,三国魏置,为大将军或太尉属吏,掌司法事务。晋也置。
官署名。①宫廷供奉机构。唐朝制度,初于皇帝宫殿所在,各设待诏之所,安置文学、经术、卜、医、僧道、书画、奕棋人才,各别院以廪之,陪侍皇帝游宴娱乐,统称翰林院,并非正式官署; 玄宗以文学之士为翰林待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