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老
乡的教化人员。唐制以五里为乡,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一人,至十五年(公元641年)省,此后改设耆老,或称耆寿。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里两级。乡一级组织是虚的,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
乡的教化人员。唐制以五里为乡,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一人,至十五年(公元641年)省,此后改设耆老,或称耆寿。唐代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为乡、里两级。乡一级组织是虚的,耆老并无具体的职权规定。里是实际行施基层政权的单位,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很多簿籍和文牒都是以乡为中心制作或申报,但文书后面的署名往往是一个或几个里正连署,没有乡一级负责人的签名,正好说明乡的耆老对于这些文书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也未必参与实际工作。
官名合称。夏代始置,即“四辅,”见该条。
官名。北周置。掌延纳王言,出宣帝命。一说为天官府属官。下设宣纳上士、宣纳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天官府,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卫玄传》:“
① 军队建制。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三三○○六片: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②官名。(1)春秋时宋国置。六卿执政大臣之一,掌君臣百官的教训,又与右师兼掌四乡政令。《左传 ·成公十五年》:“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邺城东市的事务,设令、丞为长贰,属司州牧。
见“四门博士”。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又作“炮宰”。商朝始置,春秋战国沿置。掌烹制饮食。《韩非子·难言》: “(伊尹)身执鼎俎为庖宰。”《新语·杂事四》: “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则庖宰,监食法皆当死。”
官名。即太子左、右监门率统领之监门直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此名,增为六十人,唐朝复名监门直长。
官名。掌守城门。相传商汤时已设,春秋沿置。《庄子·则阳》: “汤得其司御门尹登恒为之傅之。”成玄英疏: “门尹,官号也。”《国语·周语中》 : “敌国宾至,关尹以告”,“门尹除门。” 尹昭注: “门尹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功,副司彩掌内宫用绵彩、缣帛、丝枲,有赐用则每十日一记录。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彩,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