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官
指推恩加官。元代常有覃官之举, 如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曾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三年(公元1310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 四年(公元1311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指推恩加官。元代常有覃官之举, 如至大二年(公元1309年)曾诏内外官四品以下普覃散官一等。三年(公元1310年)蒙古儒学教授,一体普覃, 四年(公元1311年)诏在任官员,普覃散官一等。
指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相传始于商朝,汉朝以后,各朝多沿置。太子太傅掌辅导太子德育,太子少傅掌佐太子。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六傅》、《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宋史·职官二·东宫官》、《历代职官表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始于秦州置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司,简称宣抚司,以张浚为宣抚处置使,许以便宜行事,询访民间疾苦。绍兴元年(1131),以淮南守臣多阙,又于淮南置司。二年,又于扬
官名。北周置。承御大夫属官,亦称承御上士。在皇帝临朝及出征时,皆侍卫左右。正三命。
官名。金置,为尚食局的属官。见“尚食局”。
官名。见“诸军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史记·封禅书》载:“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献公作畦畤栎阳祀白帝;汉高帝又立北畤祀黑帝;合为五畤,其地均在廱县。五祀既为祭祀五帝之地,故西汉设五畤尉以司
官名。北齐于邺县置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分掌追捕盗贼,伺察奸非;又领十行经途尉。
官署名。①宋朝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掌役人及在京百司吏职考核之事。②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掌通知吏部等处改降犯案命官官职之事。
匈奴王号名,为六角之一,掌一部之众。《后汉书·南匈奴传》:“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王,次右贤王,次左谷蠡王,谓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温禺鞮王,次左右渐将王,是为六角,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