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司徒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土地人民政教的长官。《古玺汇编》第一三号: “平阴都司徒。”
官名。战国置。掌都邑土地人民政教的长官。《古玺汇编》第一三号: “平阴都司徒。”
即“拜他拉布勒哈番”。
少师之别称。
见“衙司”。
官名。南朝宋于校猎时临时设置,掌督摄纠司,多由诸曹令史兼任。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监察诸侯邦国。《周礼·夏官》: “匡人,中士四人,史四人,徒八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巡行邦国,宣告法令
民国军制。军队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亦有额定人数。
见“协尉”。
参见“封赠”。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居左右平章事下,比唐朝尚书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