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丞

都水丞

官名。秦、汉为都水长副贰,西汉太常、治粟内史、水衡都尉、主爵都尉等署皆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员二人,正八品上。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台为监,历代沿置,故亦称“都水监丞”。炀帝大业五年(609) 以后增置少监(少令)为都水监次官,丞降为佐贰官,品秩升为从七品。唐朝不置少监,复以丞为都水监(台、署)次官,兼判诸署诸津事,员二人,从七品上。北宋初不置都水监,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设丞二员,以京朝官充任,协助判监事、同判监事处理监务,并轮流出外治河。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都水监次官,参领监务。又设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各领专司,分掌地方治河事,后省置无常,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本监不设丞,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南、北外都水丞,分别于应天府、东京置官司,十年并入工部。辽朝为南面朝官。金朝为佐贰官,位次少监,员二人,正七品,其中一员属卫州之都水外监。元朝员二人,正六品。其行都水监亦置。参见“都水长”、“都水台”、“都水监”。


官名,秦汉皆置,为都水长之副,太常、大司农、少府、水衡都尉、治粟内史等皆置。掌平水收渔税。后世也有沿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正八品上。唐也为都水台(监)次官,兼判诸置津事。后世多沿置。详“都水长”条。

猜你喜欢

  • 平金牌

    见“牌符”。

  • 司马中

    旧指皇宫的内门。《汉书· 元帝纪》: “令从官给事官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司马中者,宫内门也。司马主武,兵禁之意也。”

  • 兰台寺

    官署名,为御史台的别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 附离

    官名。突厥置。为突厥王的侍卫之士。是突厥语的音译,意译为狼,因突厥人自称为狼的后裔,故名此以志不忘旧。

  • 户部钱法堂

    官署名。明、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明天启五年 (1625) 设,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清顺治元年 (1644) 沿置,由满、汉右侍郎兼管。下设满、汉主事各一人,由户部司员中派、

  • 通直散骑常侍

    官名。西晋武帝泰始十年(274)使员外散骑常侍二人与散骑常侍通员当值,故名。东晋增至四员。属散骑省。职同散骑常侍,参平尚书奏事,并掌讽谏、侍从,位颇重。南朝属集书省,多以衰老之士担任,地位渐低。梁武帝

  • 绥远特别行政区域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及土默特部。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辖十二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改厅为县,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一部七旗)、乌兰察布盟(四部六旗)及土默特部

  • 注拟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

  • 郡侯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 八部帅

    官名合称。北魏置。掌监督京畿之外诸部的生产及赋役征收。《魏书·食货志》: “天兴 (399—404)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 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