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司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三衙门之一。十三年改置礼仪监。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司房、学艺宫无固定员额。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三衙门之一。十三年改置礼仪监。
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下设佥书、司房、学艺宫无固定员额。
官名。三国魏置。典音律。见《三国志·杜夔传》。官名,三国魏置,掌音律。《三国志·魏书·杜虁传》:“弟子河南邵登、张泰、桑馥,各至太乐丞,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
黑绶,又称墨绶。本义为黑色的印带,因六百石至千石的官其印带为黑色,故黑绶又指代六百石至千石的官。西汉县长、诸侯王国之相皆黑绶。《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绥和元年,长、相皆
官署名。明置,掌杂造器物。主官有大使一人,秩从九品;副使一人佐之。
官名。见“审官院”。
官员贬职、降职之称呼。古以右为尊,左为卑,故云。《汉书·周昌传》: “吾极知其左迁。”颜师古注: “是时尊右而卑左,故谓贬秩位为左迁。”《晋书·杜预传》: “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劣多优少者左迁之。”降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
① 殷周统军执政大臣合称。《尚书·甘誓》:“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孔安国传:“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春秋诸国亦或置六卿统率六军。② 《周礼》六官之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合称。《尚书·
官名。地方高级行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下州各置一员,视从三品。炀帝即位废。
宋朝太学招补新生的考试法。各地士人,经原籍给公据,召到保人,不论有无学籍,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考本经大义一场,合格者补外舍生,称混补法。南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以应试者众,改行待补法。宁宗时一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