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水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的苏子河。唐代有南苏城,当因近此水而得名。薛仁贵与高丽军战,拔南苏等3城后与李绩军会合,不久高丽国亡。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的苏子河。唐代有南苏城,当因近此水而得名。薛仁贵与高丽军战,拔南苏等3城后与李绩军会合,不久高丽国亡。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即“布库”(461页)。
五代后唐时南诏大义宁国肃恭皇帝杨干贞年号。930年,仅1年。
见“耶律濬”(1305页)。
元初将领。初名抄儿赤。哈剌鲁氏。随父沙的居河南柳泉(今宜阳县西)。五岁为宋军所俘,年18,留刘整部下。中统二年(1261),随刘整归降蒙古,为管军百户。至元三年(1266),从破宋将夏贵于云顶山。五年
见“卜言把都儿”(21页)。
古族名。亦称伊洛戎。戎的一支。原是河南伊水、洛水地区诸戎之统称。周惠王时(前676-见前652)势力最强,尝侵扰曹、鲁二国。襄王三年(前649),乘周室内讧,结扬拒、泉皋之戎附襄王异母弟叔带同伐京师、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藏语音译。意“草产”。指旧时西藏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给各户※差巴使用且承担一定支差义务的天然草场。面积大小不等。由政府派人会同当地头人勘察划分,并登记造册,规定各户相应的支差义务。在各户草场间立界石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