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鲁特鸟枪
准噶尔兵器。以铁为腔,长四尺余,制如内地鸟枪,手持施放。既用于战争,也供打猎和“护田”。因有较高准确性,向为喀尔喀蒙古人所惧。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内大臣奇塔特出使准噶尔时,噶尔丹曾以其4杆奉贡。
准噶尔兵器。以铁为腔,长四尺余,制如内地鸟枪,手持施放。既用于战争,也供打猎和“护田”。因有较高准确性,向为喀尔喀蒙古人所惧。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内大臣奇塔特出使准噶尔时,噶尔丹曾以其4杆奉贡。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其与义都部落称为“戈巴盎”的内涵相同。见“※赫戈木”(2421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长工的称谓。当地所雇长工不论男女和年龄大小一般只管吃、住和每年给一点衣服,不再另给工资。但也有一些村寨对20岁以上的长工可酌情给少许工资,或与雇主有亲族关系者也会多少
即“丰州滩”(198页)。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
元代乌思藏属下13处军政建制,以僧俗首领为万户长进行管理,简称十三万户。世祖中统元年(1260),封土蕃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赐予乌思、藏(即前、后藏)为其封地;又封其弟恰那多吉为白兰王,
契丹地方官署名。一记为转运使。掌管西京道(治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财政。此计司不同于中原之计省,不主全国财政,《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上京称盐铁、中京称度支、东京称户部、南京称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