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官与敞史相近”。天会二年(939),多里曾任此官。
即“烽上王”(2106页)。
参见“阿拍”(1193页)。
见“伊列河”(804页)。
即“吴八月”(1073页)。
见“移剌子元”(2067页)。
古国名。又称漏卧侯国。秦至西汉时为夜郎国小邑之一。一度置县。其地约当今云南罗平、贵州兴义、安龙一带。西汉成帝河平(前28一前25年)中,漏卧侯俞与夜郎王兴、钩町王禹相互攻击。汉遣使谕和,不听。及牂柯太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
见“撒里畏吾”(249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阿里厮迷里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又,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