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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汗

1582—1655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又作顾实汗,皆“国师”之音译,名图鲁拜琥(蒙古语,意为“天资聪颖”)。卫拉特汗哈尼诺颜洪果尔第四子。以勇武著称。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率军击败俄伽浩特(一说指头缠白布信仰伊斯兰教部众居住的城市)之4万士兵,占据今巴里坤、乌鲁木齐一带。三十四年(1606),因调解平息卫拉特与喀尔喀战事之功,备受推重,被东科尔呼图克图授以“大国师”称号。自万历三十四年至崇祯九年(1606—1636),率所部与杜尔伯特首领达赖台吉游牧于恩巴河和喀拉库木河一带,后徙额尔齐斯河支流托波河流域。崇祯七年(1634)冬,与准噶尔巴图尔珲台吉远征哈萨克,获胜。九年,遣使至盛京贡马匹、方物。同年,为避免内部冲突及另寻新牧地的需要,应西藏黄教代表人物之请,与巴图尔珲台吉联兵进军青海,从塔尔巴哈台经伊犁和塔里木盆地,于次年抵青海,击败却图汗,据其地。十一年,至拉萨会见达赖五世阿旺罗桑嘉措和班禅四世罗桑却吉坚赞,获“顾实·丹增曲结”(“国师·持教法王”,或作“丹津却吉甲波”,意为“佛教护法王”)尊号。蒙语又称为“顾实·诺门汗” (“国师·护法汗”)。十三年(1640),攻灭康区白利土司顿丹多吉。同年,出席卫拉特和喀尔喀领主大会,共同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翌年,兴兵入卫藏,击溃第悉藏巴军队。十五年,灭藏巴汗,掌握西藏地方政权。命长子达延鄂齐尔汗驻守拉萨,以第六子多尔济佐之。竭力扶持黄教,以前后藏之税收奉献五世达赖作为寺院费用,并拜罗桑却吉坚赞为师,授予“班禅博克多”(睿智英武)尊称。除日常政务由其控制的第巴索南饶丹料理外,西藏高级官员均由自己委任,并制定“十三法律”,新添噶伦、达本等官职,健全西藏地方行政机构,直接控制西藏军队,严厉镇压藏巴汗拥护者之反抗,牢固掌握青、藏地方政权,以黄教护法王自居。屡遣使与清廷联系。顺治三年(1646),与卫拉特各部首领22人联名奉表贡,清廷赐以甲胄弓矢,命其统辖诸部。十年(1653),受封为“遵行文义敏慧固始汗”。对加强西藏地方和清廷的联系起过一定作用。后病故于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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