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官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见“卦尔察部”(1300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古地名。约指今太子河注入辽河后流段附近。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亲征高丽,曾临时驻此。亦为今辽宁海城县西三岔河的古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博尔和卫。永乐七年(1409)八月置,以齐达纳等为指挥使。清代有博尔和山,在吉林西南,与英额边门相近。
即“阿优希巴格什”(1242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部。札萨克驻恩马图坡,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奥巴弟喇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额鲁特人专称。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伊犁移住。设6佐领。总管、副总管各1员。驻牧于巴尔鲁克、毛海柯凌赛尔等处。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见“亦东河卫”、“亦屯河卫”(8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