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惕隐司
见“惕隐”(2104页)。
见“惕隐”(2104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春秋时楚国官名。位次于令尹、司马、皆由楚王族担任,督军事。楚武王(公元前741—前690年在位)时,屈瑕任此职。
书名。撰于清代,不著撰人。36卷。分类记载清嘉庆至道光年间(1796—1850),湖南乾州、凤凰、永绥、古丈坪、保靖、麻阳、泸溪7厅之屯防纪略、各种禀呈、条奏、奏详,苗疆建置沿革、营汛、碉卡、剿办苗事
见“步围”(1064页)。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见“大金得胜陀颂”(99页)。
撒拉族手工艺品。约源自清代,沿用至令。流行于青海、甘肃撒拉族地区。由专门铁匠“刀子匠”打制。长短分10厘米和15厘米两种。刀身狭长,刀刃锋利,刀背沿开有血槽,便于宰杀牲畜时透气通血。刀把以牛角片、铜片
即“大诚庆”(84页)。
见“萧忽古”(19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