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琳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拉祜语音译,意为“大房子”或“母系家族”。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保留的一种母系家庭公社残留形式。由属同一始祖母的若干女性后裔的对偶家庭组成(男性婚后从妻居),通常包括六七个对偶小家庭,共四五十人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
见“秦边纪略”(1798页)。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十二部落之总称。据《魏书·高车传》载,即泣伏利氏,吐卢氏(一作叱卢氏)、乙旃氏、大连氏、窟贺氏、达薄干氏(一作达薄氏)、阿仑氏、莫允氏、俟分氏、副伏罗氏(一作覆罗氏)、乞袁氏、右叔沛
即“俺答汗传”(1885页)。
见“沿河县”(1514页)。
书名。《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中元史语解部分。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高宗敕撰。24卷。分帝名(附后妃皇子公主)、宫卫(附军名)、部族(附国名)、地理、职官、人名、物名七门。号称“以蒙古语正《元史》
?—1643清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吴努古秦氏。原系蒙古察哈尔汗之阿济格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汗林丹汗西奔时,率百户来归。崇德元年(1636),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兼管牛录章京事。三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