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建平蛮”(1542页)。
见“元廓”(232页)。
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见“蒙额勒多尔部”(2344页)。
土司名。明置。宋为府,元因之。明洪武五年(1372),置安抚司,治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旧州,属播州宣慰使司,隶四川。七年,改置播州黄平宣抚司。十五年,改千户所,属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永乐四年(1406)
清代通蒙古地区驿道。自京师北行370里至宣化驿,120里至怀安县驿,60里至高山站,60里至聚乐堡驿,60里至大同县站,60里至高山站,60里至左云站,60里至右玉县站,20里至杀虎口站,100里至和
旗地红册内所载的余地。清代诸如存留、丈余、旗退、绝户等项旗地的总称。入关初以圈地分给旗人而尚有存留,八旗、内务府等机构陆续清丈出来的余地,丁缺之户退交公中之地,驻防旗人交出在京所受之地,户绝而又无人承
西域古国名。王治精绝城(今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480,口3300余,兵500。国王之下设都尉、左右将、译长各1人。居民以农为主,兼营畜牧。汉曾于其地置※司禾府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书名。广西地方志与民族志。10卷。明曹学铨(1574—1647,字能始,号石苍,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汉族)撰。是书据史书、方志写成,内容记述广西建置沿革、各府州县情况及左、右江土司制度。名府州县均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