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藏语音译。意为“一三四六”,表示藏历十三饶迥第四十六年铸造。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其正、背图案与※“九松西阿”相同。因掺铜过多,日久生弊,及西藏地方不产铜,从内地运入道路艰难,乾隆五十七年(1792
景颇语音译,即刺猬,表示“不如猪狗”之意。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同一支系的同姓通婚之人的辱骂。景颇族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制,同姓不准通婚,若有违反此规定者,不仅缔婚无效,而且要受到同族人的严酷惩处,男的往
即“蒲昌海”(2319页)。
?—1495明代四川马湖府土官。彝族。土知府安洪子。成化六年(1470)六月,袭马湖府(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土官知府。在职期间,对治下夷民残酷暴戾,计口赋钱,岁入银万计,肆意淫乱土民女子,用妖僧百足魇
1349—1409明朝将领。全名火里火真。蒙古族。初为元朝将领。元末,驻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一带。元亡,北徙。洪武十四年(1381),率将校41人、部众177户投明朝,获厚赐,奉明太祖命
参见“打差”(428页)。
即“段素真”(1698页)。
见“丽土之狄”(984页)。
战国时期中山国都城。位于今河北省平山县城东北、今灵寿县城西北。中山武公于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建都于顾(今河北定县),灵寿当时为中山国属邑。威烈王二十年(前406),魏文侯之将乐羊攻破顾都,灭早期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拓跋思泰子。唐开元九年(721)父死,袭职,任右监门大将军、西平公、静边州都督。参与平定安史之乱,因战功擢容州刺史、领天柱军使。死后谥“勇”,赠灵州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