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明代四川东川军民府女土官。彝族。乌撒女知府※实卜长女。嫁东川土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为正妻。翁老夫故,于洪武二十年(1387)袭东川土知府(治今云南会泽县)。次年,以所管部众恃强据乌山路暴动。受责去职。二
阿剌伯语音译,意为“兄弟”。伊斯兰教派别之一。清末民初,由马万福(又名马果园,东乡族)为首的十大阿訇所提倡。主张凭经行教,称为遵经派。反对以往伊斯兰教各派中的汉化仪式和思想,反对门宦制度,提倡经堂教育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因靠近明设马市广顺关(俗称南关),故又称南关。“哈达”满语意为“山”。因分布于今辽宁省西丰县哈达河畔(今小清河),故名。首领纳喇氏(一说原为完颜氏),世居忽喇温(今呼兰河
辽、金时女真族诸部族之一。分布于琵里郭水(亦称拔卢古水,即今佛特库河,位于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境内)流域。世祖完颜劾里钵时(1074—1092年在位),该部勃堇(部长)为达纪、胡苏。后该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
1247—1275元朝大臣。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之侄。年20余,与从兄廉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处事慎密。至元初,以北部王拘杀使者,奉世祖命往谕,致使王悔谢,以功受赏赐。进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农具。多选用树枝简单加工制成。圆柱状,长约40厘米,直径约3厘米,一端削尖。用以除草和松土。铁器传入后开始安装长约10厘米的铁嘴,劳动工效大大提高。
地名。藏语音译。位于西藏西部。居民最早是香雄人或羊同人,后来之藏人。公元九世纪吐蕃王朝赞普朗达玛之后代尼玛衮之子在该地始建地方政权,属西藏管辖。乾隆《大清一统志》及《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均明确规定属
古城名。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原称依兰哈拉或依兰喀喇。建于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城周5里,池深7尺,宽8尺。为八旗兵驻防城。雍正十年(1732)设副都统,辖域东西4300余里,南北400余里。统协
侗族自称。又称“更”或“金”。参见※“侗族”(1458页)。
见“傩”(2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