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
渤海国第六世王大嵩璘的谥号。嵩璘于唐元和四年(80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嵩璘”(90页)。
渤海国第六世王大嵩璘的谥号。嵩璘于唐元和四年(809)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嵩璘”(90页)。
活佛私有财产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活佛个人化缘、诵经收入和施主向活佛奉献的财物及活佛衣食住行等费用的支出。其规模视活佛等级地位之高下,而有很大的悬殊。大的佛仓设※商卓特巴一名,下辖※绥本喇嘛及众多办事服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明※东海三部之一。又作渥集部、乌稽部、窝稽、阿儿、沃沮、兀狄哈等。满语意为“森林”。故地区特征是“连山茂林”,居地东西狭,南北长,可千余里,又称“千里窝集”。辖域北达毕哷根窝集,噶林窝集,东至尼满河、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撰。又名《李氏续藏书》。27卷。为续其《藏书》之作。记明初至万历(1573—1602)之前,上自王侯将相,下至郡县名臣士庶人等4000余人事迹功过。按照所提反对以孔丘的言论为判断是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
即“丘富”(593页)。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1767清代新疆哈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玉素甫、玉素卜、玉素富、岳素布等。札萨克固山贝子※额敏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镇国公爵。十年(1745),晋固山贝子。二十年(1755),率所部兵从清军
?—183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马佳氏。字宾旭、晋斋。初为拔贡,考授礼部七品小京官。嘉庆五年(1800),累官副都御史。疏言学校为人材根本,请严课程,务实用,戒奢靡等。二十一年(1816),署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