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石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实玛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十六年(1418)九月,阿都赤等来归,封为千百户等官。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左岸格林河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实玛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十六年(1418)九月,阿都赤等来归,封为千百户等官。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左岸格林河口。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原为奢陇法之食邑。清雍正(1723—1735)间,召普塔翁,以功授土便委职。传召麻哈翁,于光绪(1875—1908)中被民众攻杀绝嗣,由头目叭弄高代办司事。1921年
即“倭赤”(1888页)。
书名。1卷。清傅明撰。该书为作者官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城守尉时所作,叙述辽东及朝鲜史实,其中有八旗驻防、辽东物产、风俗、轶事,对满族史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有《辽海丛书》本。
见“纳若”(1266页)。
唐代官办运输机构。又作长行坊、长运坊。以牛车为主要运输工具。设置于西州(治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遗址)等地。长吏称长行使。初隶河西长行转运使。对于促进西域地区交通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朝官吏、文史家。字亨文。号哲初,又号蓼初。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万历十六年(1588),由德化(今江西九江)中举。二十年(1592)登进士。历宝庆(治在湖南邵阳市)、杭州二府推宫,办事精详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隋书》作诃咄。《大唐西域记》作珂咄罗。《新唐书·地理志》作骨咄施。《册府元龟》作骨吐。或译胡塔梁。大业十一年(615)向隋遣使贡献。龙朔元年(661)唐以骨咄施沃沙
见“火真”(3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