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巴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举行结婚仪式的第二天晚上,女方家要举行迎亲晚会,由“奥父”(迎亲爹)、“奥母”(迎亲娘)主持,目的在于活跃婚礼气氛。新郎的男女朋友也前来参加,并与女方好友相互对歌对舞。按照传统习惯,新郎一方总是争取在歌舞中压倒对方,不能认输,否则便会被新娘女友嘲笑。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举行结婚仪式的第二天晚上,女方家要举行迎亲晚会,由“奥父”(迎亲爹)、“奥母”(迎亲娘)主持,目的在于活跃婚礼气氛。新郎的男女朋友也前来参加,并与女方好友相互对歌对舞。按照传统习惯,新郎一方总是争取在歌舞中压倒对方,不能认输,否则便会被新娘女友嘲笑。
见“拽剌”(1620页)。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见“按赤带”(1622页)。
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原为厄鲁特人。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从定边将军兆惠击霍集占(小和卓),战于霍尔果斯,降布鲁特头人图鲁启拜等,以功授蓝翎侍卫。护送哈萨克使臣赴京,迁三等侍卫。继从定边
侗族女性祖先衍化而来的最高神祗,又称撒姆或达摩娘娘。参见“达摩娘娘”(739页)。
1943—1944年新疆富蕴等地反对盛世才暴政之武装斗争。1943年夏,在达力里汗和乌斯满等率领下,富蕴(原柯克托海)、承化、青河3县哈萨克牧民举行暴动。在国民党4000多官兵追击下,乌斯满率部经沙尔
即“阿答里急”(1229页)。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参见“保寺族”(1681页)。
东晋南北朝时期鲜卑部落名。又作“叱干部”或“叱干氏”。原聚居于三城(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南)。北魏登国六年(391),铁弗匈奴首领刘卫辰败亡后,其部帅太悉伏(他斗伏)率部归降北魏,受到道武帝拓跋珪的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