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伯哈子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族古部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县一带,治汶川西北)汝凤川。元至元七年(1270)五月,汝凤川番族8千户内附,其酋长入朝,授宣命,赐金符。
即“妣吉”(1260页)。
即“西陲要略”(705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卫所名。洪武(1368—1398)初置,治所在今西藏扎囊。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为正五品。
①(?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执政时期,任卓尼尔职,管辖近拉萨之占达、墨竹工卡、乌苏、江堆达、鹿马岭五塘等处驿站,后参予珠尔默特谋反,阻断台站,断绝中央与西藏的文书往来。
元朝皇帝于内庭大宴时所着特制衣冠。又作天子质孙服。冬、夏之服不同。冬有11等,夏有15等,衣料精美,饰以珠宝,极为富丽。参见“质孙宴”(1467页)。
见“萧孝先”(1994页)。
见“捺钵”(2037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开平元年(907)五月,奉命朝后梁,贡海东物产。
见“阿斯”(1197页)。